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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又来敲门,要经我家窗爬到他家去。我拒绝了。我做的对吗?

作者:清清裙子网
文章来源:本站

  

邻居又来敲门,要经我家窗爬到他家去。我拒绝了。我做的对吗?

  

邻居又来敲门,要经我家窗爬到他家去。我拒绝了。我做的对吗?

  

邻居又来敲门,要经我家窗爬到他家去。我拒绝了。我做的对吗?

  一定不要同意啊。一旦出了问题。后续非常麻烦的。自己也有连带责任。要付法律责任的。别好心办了不好的事情。为了邻居身体安全。千万不要这样做。讲事实,讲道理。让邻居理解。

  邻居敲门,要从我家里窗子出去,爬到他家窗子进他家,你拒绝了。这一点错没有,拒绝得完全正确。!避免了一次可能出现的摔伤事故。甚至更严重很可怕的事故!因为我身边就有一例,忘带钥匙,请人爬窗,不慎掉下去的实例。

  一件真实的事。我去老家,老家拆迁了,全部搬入回迁房,都是楼房。听到一件真实的事。我的一个堂弟,他家住四楼,一天忘带钥匙了。他便想到了,从隔壁人家的窗户,爬到他家窗户后,开窗入内。再开门出来,很省事。省事倒是省事,没有考虑到可能产生的后果。

  这一片楼房的住户,全部是一个生产队的。都是回迁来的。左右隔壁上下都是熟人,有的还是本家弟兄侄儿。我这个堂弟,找了他的一个侄儿,年纪小,灵活,体重轻。让他爬窗比较合适。这里是危险的开始,没有考虑楼层高,如果一楼倒是或许可以,即便摔了不严重。

  这个爬窗进行中,预想到的,或者没有想到的事发生了。那个侄儿,不知怎么回事。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啪”的一声,这个侄儿掉下去了。摔伤了!这下麻烦大了。这就是没有考虑后果而产生的烦事,掏钱吧。

  哪怕是再好的朋友,再好的亲戚,兄弟,不出事便罢。你好我好大家好。但出了事,尤其是这个男孩,还没有成家。你忘了带钥匙,或钥匙丢在家里了。你为了进家,请人家爬窗,出了事,这个责任是全部要负的。

  反正这个事儿,很麻烦。后来听说,还说命大,地上是一片草坪,总算人没有事。摔伤肯定的。住院了,肯定的。这个住院开支要付。再后来,,本来,打个电话,请开锁的来,也不过几百元的事。我这个堂弟属于自找麻烦,何苦来哉!

  通过这件事,我也学个乖。这类事,应该前思右想,不能讲情面。因为考虑伤了感情,随便答应邻居及亲朋好友,去做一件可能引起危险的事。考虑不周,结果后果不堪设想,出了问题。此事应引以为戒。

  不给,不是说小气,是为邻居好!万一他从你家爬过去发生什么意外事故你家是有责任的!4楼高足以摔死人了,是为了他的生命着想,坚决不同意!

  永远不能同意!打死都不能同意!因为,后果让人承受不起。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出事儿,后果不堪设想。

  宁可得罪邻居,最多不说话,给个脸子,也比出事儿的横眉冷对,对簿公堂好的多。

  法制社会,依法办事。即使事先有约定,可法律不管你这一套,该负责任就要负责任,改赔偿就要赔偿,不管你事先是怎么说的。况且没有白纸黑字的约定,那就更说不清楚了。

  横下一条心,不知要少了多少麻烦!铁了一张脸,不知要少了多少烦恼!

  你做得对!

  邻居经府上翻窗户进自己的家,看是小事实际是大事,所以不让他翻窗进家是对的。

  1.翻窗进屋事关生命安全,万一失足了呢?这是替他的生命安全负责。

  2.允许邻居经府上翻窗入室,万一失足,你是要承担责任的“明知不安全,不仅不制止,还提供方便”这时你即便有一万张嘴也说不清楚。即便你说清楚了,生命安全大如天,一出事故你还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这实际上也是替自己负责。

  3.经常允许邻居经府上翻窗入室,如果有一天邻居家失窃被盗了,你是第一个被怀疑对象,因为现在小偷善于急开锁,在门锁完好的情况下失窃了,不怀疑你怀疑谁。

  我认为你的做法非常正确。

  胡老五和鬼子六是邻居,同住三楼,客厅外墙只有一米间距,不管谁家钥匙锁在家里,通过另一家的窗子进去拿钥匙,十多年来,彼此信任,和睦相处,没出现任何问题。

  去年,鬼子六放在床头柜里的8000块钱不翼而飞,翻箱倒柜,不见踪迹,他怀疑老婆或儿子偷了,先追问老婆,后拷问读初中的儿子,都矢口否认,闹得闹得鸡犬不宁。最后报警,派出所警察仔细勘查现场,发现大门完好无损,破门入室盗窃不可能,唯一可能就是,越墙翻窗入室盗窃。

  警察同时查看了,胡老五家客厅窗户外墙,发现有攀爬痕迹,对胡老五一家三口依法进行了询问,可胡老五一家人赌咒发誓,坚决否认,还说他和鬼子六两家多年邻居,像亲兄弟一样彼此信任,遇到钥匙锁在家里进不了屋,通过对方家里越墙翻窗进入自己家拿钥匙,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从没有出现丢失钱物的事。

  半个月不到,警察破案了。原来胡老五的儿子,在家待业,闲着无聊,参与网上赌博,输了不少钱,不敢给父母讲,为了还赌债,越墙翻窗进入鬼子六家,偷走床头柜里的8000元钱。胡老五和鬼子六找到警察申请撤案,私下解决,可法不留情,胡老五的儿子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法院判决。

  笔者认为,钥匙锁掉在家里,为了图省事方便,通过邻居家,越墙翻窗进入自己家里,不仅存在生命安全问题,还存在很多出乎意料的问题,为防不测,应该谢绝这种行为,确保平安。我是粮农二代,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感谢邀请,这种情况,给对方表明态度,说明厉害关系,假如出现问题,就是生命安全的大事,可以帮忙找开锁公司,让对方坐下来,不要着急上火,以后还是好邻居,希望我的回回答对你有帮助。

  你拒绝的对,这种事情千万不要答应,你要是同意了,邻居没事还好,他们要是出了事,你是要承担责任的,帮邻居忙得看什么事情,该帮助的帮,像这种危险的事情坚决不能帮。

  你拒绝的对

  住邻居是缘份,不是有那句话吗,远亲不如近邻。邻居相处应该和睦和谐和气。有事互相帮忙,这是邻里关系一家亲的体现。我们单元17户,有常年无人住的,有出租的早出晚归见不到人的。就一位50多岁"三无"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妻无儿女,还脑出血后遗症,享受半费低保),知道姓名。其余几家常住户,开门在走廊碰到点点头,说声"下楼啊""回来了",余下那么家不知姓啥叫啥。有刚搬家的,需要用个锤子钉个钉子,需要钳子什么的,上我家借,只要我家有的工具那就借给他们用。有家屋出租,把钥匙放在我家,有来看房的我们给打开门让看看。8楼女的养花,不知在那弄的花土,看她背的费劲,我给扛上8楼。我老伴买回菜挺多,上楼的小伙子(租房户)顺手帮忙把菜给提上楼。这样互相帮忙的事例挺多。

  但邻居帮忙得看什么事,怎么帮?非法集资,传销的忙不能帮,贩毒赌博,卖淫嫖娼的忙不能帮,做假证用手机转款的忙不能帮,坑崩拐骗偷的忙不能帮。总之违法犯罪的事不能帮。

  不安全的事不能帮。出门忘带钥匙,是老年人常有的事,就是年轻人也有。稳妥的办法,花钱让开锁的上门服务。我们市起价50元,开锁换锁芯的另外付费。虽然花钱嫌贵,但对生命没有危险。

  上邻居家从这个阳台到他家阳台,中间是2米多的,4层楼啊,对健步如飞的人来说,没有任何安全措施,己是相当危险。要是年老腿脚不利索的人,那不更危险吗?还有的让10来岁的小男孩从楼上阳台,用手拽着下到楼下阳台,打开阳台窗戸进屋去开门,别说我亲眼看到,就是听到也是心惊肉跳,为这孩子揑一把汗。不出事真是万幸,一旦出事就是一条人命。

  开锁花几十元心疼,死个人不心疼吗?太不把人命当回事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明知有危险,何必冒那么大风险呢。真是坠楼自己死了,不用赔。要是你求的人呢,家属让赔也是正当的。赔多少,现在的价码没有个7~80万,百万,家属不饶啊。赔多少,命也没了。

  人从楼上坠下,把人摔死,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巜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在安全的事不做,拿生命开玩笑值得吗?

  这种是作死行为千万不要让他经过你家越窗过去。以前做过这种事那是侥幸成功了是创大运,谁的运气也不会总有,一但有闪失掉楼下去了他和他媳妇儿求你时的热情洋溢脸一下子搭拉下来了。

  咋办吧?从你家窗户掉下去的,现在一直在抢救……你同意的,不同意他也不可能从你这过……

  现在小偷失足都脸不红不白地找失主索赔,那失主还没允许他偷呢!你这同意他在你家过了更有理由讹你了!

  现在的人,没事你好我好,一但自己利益受损翻脸比翻书都快!可别听他信誓旦旦地说没事,他爱不乐意不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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