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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古代闹洞房尺度太大,新郎为何还敢怒不敢言?

作者:清清裙子网
文章来源:本站

  

有人说古代闹洞房尺度太大,新郎为何还敢怒不敢言?

  

有人说古代闹洞房尺度太大,新郎为何还敢怒不敢言?

  

有人说古代闹洞房尺度太大,新郎为何还敢怒不敢言?

  古代的婚礼仪式在不同朝代、不同地方都有一定的区别和变化,并非一成不变。不过通常都是要先拜祖先,然后拜堂,送入洞房以后还需要行合卺之礼。此外通常还会有一些小仪式,一般都跟求子求福有关,主要也是讨个吉利。

  而接下来,则会是闹洞房。闹洞房闹到啥程度这个一般也是各有风俗,没有全国通行的成规。其实闹洞房的本意,是为了活跃气氛。

  古代结婚通常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小夫妻在结婚前很可能连面都没见过。拜堂以后两个人才第一次见面,彼此之间非常陌生,未免有些拘谨。特别是新娘,如果害羞一点的话就更加放不开,就需要闹一下洞房,活跃一下气氛,所以也有新房三日无大小的说法,就是让大家乐一下。

  闹洞房以后,才是小夫妻俩上床。不过有时候客人也不会马上散去,而是躲外面听房,其实这也可以算闹洞房的一部分。

  在一般情况下,因为闹洞房的都是至亲好友,虽然说无大小,但是多少也会控制点度,不会真的闹的太难堪。不过总会遇到一些不怎么讲事理的人,闹的过分一些,不过毕竟是风俗,一般新郎也只能忍了。

  凡事总有例外,清代的时候就闹出过一个事,上海宝山一对小夫妻结婚的时候同村的一个泼皮无赖闹的很过分,别人劝也不听。新郎一怒之下当场就和泼皮打了起来,不过比较糟糕的是泼皮平时打惯了,反把新郎揍了一顿,最后鼻青脸肿的新郎闹到了县衙上。

  由于这事足够八卦,所以连《点石斋画报》都把这事当新闻登了出来,不过文章最后没写县令怎么处理的这个案子。所以说闹洞房总是要控制个度的,闹大了喜事被搅黄了都不好看。

  《点石斋画报》记录了下面一件发生在闹洞房的事情:

  最后处理结果如何,据说县令也犯了难,闹洞房是该闹腾的时候,怎么办?据说后来不了了之了。

  也是时兴闹洞房,下面的曲调一直在口口相传:

  闹洞房者,大多都是新郎新娘的亲戚,是奔着喜庆的心情去的,闹的不也是多过分,只是热闹热闹,但是也有一些泼皮无聊之辈,借着时兴闹洞房的习俗,做一些下流,为人不齿的行为,实在可恶。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村里闹洞房动静也非常大,特别是晚上说盘子的时候,提出各种刁难新郎新娘的动作,如果二人不从,就会非常被动,曾见过闹洞房时,新娘旁边坐着两个人,新郎旁边坐着两个人,二人不从,就用筷子夹新郎的大腿。新郎连连求饶,赶快配合闹洞房者的要求。

  而且,因不当的闹洞房的行为,而导致夫妻二人受伤的也有,甚至还发生了悲剧。

  一是新婚是大喜的日子,讨彩头的日子,即使有人闹的过火,新郎也不会发火,因为新郎发火会不吉利,不喜庆。

  二是新郎的家人肯定也会反复嘱咐新郎,即使再闹腾,也要忍着,因为就是兴闹的时候。

  三是新郎也控制不了局面,非常的被动,自顾还不暇呢,也管不了新娘,更没有力气去发火。

  当然,新郎家也有人会提醒闹腾的厉害的人,注意一下分寸,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而现在,是文明闹洞房了,只是简单的喜庆热闹一下,这是一种进步,值得流传下去。

  笔者未婚,参加过不少的婚礼。虽然没怎么闹过洞房,但在网络上却看到不少大尺度的闹洞房。说实话对这样陋习,本人还是比较反感的。什么混合酒、吃苹果、摸香蕉……有一些甚至是毫无底线可言,真是触目惊心,感觉越看压力越大。一直以为是社会进步思想开放了,才导致闹洞房的尺度越来越大,翻看史料才知闹洞房古来有之。

  《点石斋画报》曾记载这么一则典故:

  清康熙年上海宝山县令接了一个案子:原告是前日刚刚结婚的新郎官,被告是同村的小泼皮。告状不为别的,是因为泼皮在新郎新娘结婚那天闹洞房闹过了头,惹得新郎火起,和泼皮动了手,却因拳脚功夫稍差,反被泼皮打得鼻青脸肿。想来也是悲催,好好的“洞房花烛夜”成了“治病疗伤夜”,新郎官咽不下这口气?便告上衙门。

  县令大人听完新郎官的陈述,也觉得泼皮实在有些过分,便准备关押他几天替新郎消气;可是泼皮振振有词:“新婚三日无大小”这话可是由来已久,县令听了也觉得有理,一时犯了难。该典故没有记录结局如何,但依据当时的风俗,泼皮应该不会受到什么惩戒,而新郎官,只好吃个哑巴亏。

  古语云: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就是说结婚之时闹洞房,不要去在意说明性别之分,开心就好。洞房为何要闹呢?民间自有说法,比如:“不打不闹不热闹”、“人不闹鬼闹”、“闹得越欢过得越久长”,居然如此那就闹呗谁不图个吉利。

  传闻某地有此婚俗:新房床上铺一花席,新娘背对新郎做娇羞状,新郎要把新娘翻过来,屋外便有人问:“翻过来了没有?”新娘羞于回答,但闹房者一定会穷追不舍,直到新娘红着脸说:“翻过来了!”这大概是闹洞房者有关荤话的最文明的版本了。可以说在这样的场合,小黄文是可以大行其道的。

  婚俗发展至今,闹洞房越闹越变味,伴娘成了最直接的受害者,这是极为可悲的。笔者认为应该摒弃婚礼陋习、弘扬传统美德,营造俭朴、文明的婚庆氛围!

  洞房花烛乃是人生一大喜事。每逢婚礼,亲朋好友,乡里乡亲,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好不热闹。这还不算,从古至今延袭下来的“闹洞房”,也为婚礼增添了更多的喜庆颜色。

  其实,很早以前,我们的祖先并不讲究“闹洞房”。上古将婚礼视之为幽阴之礼,没有音乐,也不祝贺。《礼记·郊特牲》云:“婚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婚礼不贺,人之序也”。到了汉代以后,婚庆逐渐得到了统治者支持。汉宣帝明诏四海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婚庆成为了礼仪的一种,从此一脉相承,越闹越大。

  这种文化亦或是在洞房里舞刀弄枪,“一砍妖,二砍怪, 三砍魔鬼坏脑袋,四砍丧神快离开,笑看麒麟送子来。”亦或是在房间里吹拉弹唱。也或者是,逗媳妇,逗新郎,早得儿女生出好。”闹洞房的形式可谓多种多样,总的来说,这些都逃不脱一个宗旨:祝福。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玩笑开大了,也就变成闹剧了。当然,古代也不乏因闹洞房而生出是非的案例。

  《吴有如画宝·风俗志图说》中记载了宁波的一场洞房悲剧——宁波某男子潜伏洞房之中,闻新郎解衣声,新娘脱履声,禁不住暗笑,被新人发现,新郎一气之下用剪刀将听房者扎了个血肉模糊。

  诸如此类,鲜活的例子还有很多。也有人第一天婚礼还是哥俩好,一辈子。第二天,反倒因为闹洞房,不欢而散,甚至于对薄公堂,两不相见。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这样微妙,冲突也许就在一瞬间就发生了。

  文/风雪梦不逝

  结婚本来是件高兴的事,但是不久前的婚闹却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柳岩参加宝贝儿婚礼更是把婚闹推向了风口浪尖。但是现代的婚闹也不是没有渊源,如果你看看古代的奇葩闹洞房,也许就不会大惊小怪了。

  那么我国古代的闹洞房究竟有多奇特,古代人调戏新娘的尺度到底有多大,竟让新郎都看不下去?

  明朝的时候四川某地流传这这样一首《新房曲》:一看新娘手,二看新娘脚,三看新娘腰,新娘要不亲手送,我们就要伸手掏.....后面更加。所以闹洞房在古代至少在明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

  那么古人闹洞房的习俗到底是怎么来的呢?正史似乎这方面的记载提及甚少。民间倒是流传了不少说法。比如不打不闹不热闹,人不闹鬼闹,最重要的应该是如下这点,闹的越欢,过的越长久。所以哪对新婚夫妇不希望过的长久?闹就闹呗,图个吉利。

  但是闹洞房出问题的也不在少数。比如《吴有如画宝-风俗志图说》记载了这样一件事,说宁波有一个小伙子在同村一对新人结婚的当天偷偷躲在人家的床底下,等新郎新娘开始宽衣就寝的时候,因为太兴奋,忍不住咯咯的笑出声,新郎见状,气不打一处来,拿起剪刀就把躲在床下的男子戳的血肉模糊。

  还有清朝康熙年间,上海的宝山县县令接到了一桩棘手的案子。原告是刚结婚不久的一个小年轻,被告是当地的一个小无赖。什么原因两个不相干的人对簿公堂?原因是小无赖在新郎结婚的当晚,闹洞房对新娘又是摸又是亲的,这不明摆这趁机吃豆腐吗?新郎看不下去,对小无赖动了手,谁知道小无赖还有两下子,反倒把新郎打的鼻青脸肿的。

  李渔在其黄色著作上曾经写道:看春意,读淫书,听骚声是闺房三乐,而这也仅仅是停留在思想层面的意淫。有点地方就相当过分了,闹洞房变成了调戏新娘。你说这样的事,哪一个有血性的男人能够忍?

  我谈谈我亲自经历过的闹洞房,也许能解答这个问题。

  第一次,我蛮小,跟着大人一起瞎闹。我都不明白结婚是啥意思,新娘长得漂亮不?这些都不关心,只关心能搞些好吃的糖,瓜果,我们一群小屁孩,围着新郎官,新娘要糖吃,新郎官烦死了,又不敢吼我们,只好要一次给一次。我们喝着免费的饮料,吃着糖,看着大人们变着法调戏新郎新娘。现在想想,有些事蛮过份的,比如把公公叫过来,跟新娘亲嘴。公公抹不开脸面,死活不肯。大人们不愿意走,叫公公至少搂下新娘。公公没法,只好照做,大人们起哄,说:扒灰哟!大人们一阵狂笑。闹大了,怕收不了场,识趣的,早点回家休息了。苕的继续闹,新房里天翻地覆,人仰马翻,好不热闹。

  我印象深刻是有个蛮精的老处女,嫁不出去,羡慕嫉妒了,私下叫我们到外面抓一手泥巴,暗地里抹在新床上,事成之后有糖吃。我们熊孩子听坏了,照做了。涂鸦新娘新床单被罩上,新床惨不忍睹,到处都是泥巴,甚至有屎?。这肯定是熊孩子不懂事,超额完成任务。我只记得新郎官脸都绿,敢怒不敢言。

  反正闹新房,无大小,瞎说瞎做,都不计较。

  想想蛮好玩的。

  而接下来,则会是闹洞房。闹洞房闹到啥程度这个一般也是各有风俗,没有全国通行的成规。其实闹洞房的本意,是为了活跃气氛。

  古代结婚通常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小夫妻在结婚前很可能连面都没见过。拜堂以后两个人才第一次见面,彼此之间非常陌生,未免有些拘谨。特别是新娘,如果害羞一点的话就更加放不开,就需要闹一下洞房,活跃一下气氛,所以也有新房三日无大小的说法,就是让大家乐一下。

  闹洞房以后,才是小夫妻俩上床。不过有时候客人也不会马上散去,而是躲外面听房,其实这也可以算闹洞房的一部分。

  在一般情况下,因为闹洞房的都是至亲好友,虽然说无大小,但是多少也会控制点度,不会真的闹的太难堪。不过总会遇到一些不怎么讲事理的人,闹的过分一些,不过毕竟是风俗,一般新郎也只能忍了。

  凡事总有例外,清代的时候就闹出过一个事,上海宝山一对小夫妻结婚的时候同村的一个泼皮无赖闹的很过分,别人劝也不听。新郎一怒之下当场就和泼皮打了起来,不过比较糟糕的是泼皮平时打惯了,反把新郎揍了一顿,最后鼻青脸肿的新郎闹到了县衙上。

  由于这事足够八卦,所以连《点石斋画报》都把这事当新闻登了出来,不过文章最后没写县令怎么处理的这个案子。所以说闹洞房总是要控制个度的,闹大了喜事被搅黄了都不好看。

  《点石斋画报》记录了下面一件发生在清朝时期闹洞房的事情:

  最后处理结果如何,据说县令也犯了难,闹洞房是该闹腾的时候,怎么办?据说后来不了了之了。

  在明朝时期,也是时兴闹洞房,下面的曲调一直在口口相传:

  闹洞房者,大多都是新郎新娘的亲戚,是奔着喜庆的心情去的,闹的不也是多过分,只是热闹热闹,但是也有一些泼皮无聊之辈,借着时兴闹洞房的习俗,做一些下流,为人不齿的行为,实在可恶。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村里闹洞房动静也非常大,特别是晚上说盘子的时候,提出各种刁难新郎新娘的动作,如果二人不从,就会非常被动,曾见过闹洞房时,新娘旁边坐着两个人,新郎旁边坐着两个人,二人不从,就用筷子夹新郎的大腿。新郎连连求饶,赶快配合闹洞房者的要求。

  而且,因不当的闹洞房的行为,而导致夫妻二人受伤的也有,甚至还发生了悲剧。

  一是新婚是大喜的日子,讨彩头的日子,即使有人闹的过火,新郎也不会发火,因为新郎发火会不吉利,不喜庆。

  二是新郎的家人肯定也会反复嘱咐新郎,即使再闹腾,也要忍着,因为就是兴闹的时候。

  三是新郎也控制不了局面,非常的被动,自顾还不暇呢,也管不了新娘,更没有力气去发火。

  当然,新郎家也有人会提醒闹腾的厉害的人,注意一下分寸,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而现在,是文明闹洞房了,只是简单的喜庆热闹一下,这是一种进步,值得流传下去。

  笔者未婚,参加过不少的婚礼。虽然没怎么闹过洞房,但在网络上却看到不少大尺度的闹洞房。说实话对这样陋习,本人还是比较反感的。什么混合酒、吃苹果、摸香蕉……有一些甚至是毫无底线可言,真是触目惊心,感觉越看压力越大。一直以为是社会进步思想开放了,才导致闹洞房的尺度越来越大,翻看史料才知闹洞房古来有之。

  《点石斋画报》曾记载这么一则典故:

  清康熙年上海宝山县令接了一个案子:原告是前日刚刚结婚的新郎官,被告是同村的小泼皮。告状不为别的,是因为泼皮在新郎新娘结婚那天闹洞房闹过了头,惹得新郎火起,和泼皮动了手,却因拳脚功夫稍差,反被泼皮打得鼻青脸肿。想来也是悲催,好好的“洞房花烛夜”成了“治病疗伤夜”,新郎官咽不下这口气?便告上衙门。

  县令大人听完新郎官的陈述,也觉得泼皮实在有些过分,便准备关押他几天替新郎消气;可是泼皮振振有词:“新婚三日无大小”这话可是由来已久,县令听了也觉得有理,一时犯了难。该典故没有记录结局如何,但依据当时的风俗,泼皮应该不会受到什么惩戒,而新郎官,只好吃个哑巴亏。

  古语云: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就是说结婚之时闹洞房,不要去在意说明性别之分,开心就好。洞房为何要闹呢?民间自有说法,比如:“不打不闹不热闹”、“人不闹鬼闹”、“闹得越欢过得越久长”,居然如此那就闹呗谁不图个吉利。

  闹房经过不同朝代的演变,加上各地风俗迥异,花样也就层出不穷。但是有一点千年来未曾改变,那就是闹洞房的主题必定与性相关。

  传闻某地有此婚俗:新房床上铺一花席,新娘背对新郎做娇羞状,新郎要把新娘翻过来,屋外便有人问:“翻过来了没有?”新娘羞于回答,但闹房者一定会穷追不舍,直到新娘红着脸说:“翻过来了!”这大概是闹洞房者有关荤话的最文明的版本了。可以说在这样的场合,小黄文是可以大行其道的。

  婚俗发展至今,闹洞房越闹越变味,伴娘成了最直接的受害者,这是极为可悲的。笔者认为应该摒弃婚礼陋习、弘扬传统美德,营造俭朴、文明的婚庆氛围!

  人生得意须尽欢,但是如若欢过头了,就会乐极生悲,生出许多事来。生出事来,轻则,沦为他人笑柄,重则,不欢而散,无法收场。

  洞房花烛乃是人生一大喜事。每逢婚礼,亲朋好友,乡里乡亲,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好不热闹。这还不算,从古至今延袭下来的“闹洞房”,也为婚礼增添了更多的喜庆颜色。

  其实,很早以前,我们的祖先并不讲究“闹洞房”。上古将婚礼视之为幽阴之礼,没有音乐,也不祝贺。《礼记·郊特牲》云:“婚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婚礼不贺,人之序也”。到了汉代以后,婚庆逐渐得到了统治者支持。汉宣帝明诏四海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婚庆成为了礼仪的一种,从此一脉相承,越闹越大。

  再有,古代闹洞房的实质是为了趋吉避凶,也是一种文化的体现。

  这种文化亦或是在洞房里舞刀弄枪,“一砍妖,二砍怪, 三砍魔鬼坏脑袋,四砍丧神快离开,笑看麒麟送子来。”亦或是在房间里吹拉弹唱。也或者是,逗媳妇,逗新郎,早得儿女生出好。”闹洞房的形式可谓多种多样,总的来说,这些都逃不脱一个宗旨:祝福。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玩笑开大了,也就变成闹剧了。当然,古代也不乏因闹洞房而生出是非的案例。

  《吴有如画宝·风俗志图说》中记载了宁波的一场洞房悲剧——宁波某男子潜伏洞房之中,闻新郎解衣声,新娘脱履声,禁不住暗笑,被新人发现,新郎一气之下用剪刀将听房者扎了个血肉模糊。

  诸如此类,鲜活的例子还有很多。也有人第一天婚礼还是哥俩好,一辈子。第二天,反倒因为闹洞房,不欢而散,甚至于对薄公堂,两不相见。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这样微妙,冲突也许就在一瞬间就发生了。

  至于有人说古代闹洞房尺度太大,新郎敢怒不敢言。这种现象,反倒体现了新郎的素质。这是对中国古代文化礼仪的一种尊重。毕竟亲朋好友大多都是抱着热闹,祝愿的心态前来,这又是家乡的习俗,忍一忍就过去了,大家一起开心,享受这一美妙时刻,岂不更好。

  文/风雪梦不逝

  结婚本来是件高兴的事,但是不久前的婚闹却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柳岩参加宝贝儿婚礼更是把婚闹推向了风口浪尖。但是现代的婚闹也不是没有渊源,如果你看看古代的奇葩闹洞房,也许就不会大惊小怪了。

  那么我国古代的闹洞房究竟有多奇特,古代人调戏新娘的尺度到底有多大,竟让新郎都看不下去?

  明朝的时候四川某地流传这这样一首《新房曲》:一看新娘手,二看新娘脚,三看新娘腰,新娘要不亲手送,我们就要伸手掏.....后面更加。所以闹洞房在古代至少在明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

  那么古人闹洞房的习俗到底是怎么来的呢?正史似乎这方面的记载提及甚少。民间倒是流传了不少说法。比如不打不闹不热闹,人不闹鬼闹,最重要的应该是如下这点,闹的越欢,过的越长久。所以哪对新婚夫妇不希望过的长久?闹就闹呗,图个吉利。

  但是闹洞房出问题的也不在少数。比如《吴有如画宝-风俗志图说》记载了这样一件事,说宁波有一个小伙子在同村一对新人结婚的当天偷偷躲在人家的床底下,等新郎新娘开始宽衣就寝的时候,因为太兴奋,忍不住咯咯的笑出声,新郎见状,气不打一处来,拿起剪刀就把躲在床下的男子戳的血肉模糊。

  还有清朝康熙年间,上海的宝山县县令接到了一桩棘手的案子。原告是刚结婚不久的一个小年轻,被告是当地的一个小无赖。什么原因两个不相干的人对簿公堂?原因是小无赖在新郎结婚的当晚,闹洞房对新娘又是摸又是亲的,这不明摆这趁机吃豆腐吗?新郎看不下去,对小无赖动了手,谁知道小无赖还有两下子,反倒把新郎打的鼻青脸肿的。

  李渔在其黄色著作上曾经写道:看春意,读淫书,听骚声是闺房三乐,而这也仅仅是停留在思想层面的意淫。有点地方就相当过分了,闹洞房变成了调戏新娘。你说这样的事,哪一个有血性的男人能够忍?

  我谈谈我亲自经历过的闹洞房,也许能解答这个问题。

  第一次,我蛮小,跟着大人一起瞎闹。我都不明白结婚是啥意思,新娘长得漂亮不?这些都不关心,只关心能搞些好吃的糖,瓜果,我们一群小屁孩,围着新郎官,新娘要糖吃,新郎官烦死了,又不敢吼我们,只好要一次给一次。我们喝着免费的饮料,吃着糖,看着大人们变着法调戏新郎新娘。现在想想,有些事蛮过份的,比如把公公叫过来,跟新娘亲嘴。公公抹不开脸面,死活不肯。大人们不愿意走,叫公公至少搂下新娘。公公没法,只好照做,大人们起哄,说:扒灰哟!大人们一阵狂笑。闹大了,怕收不了场,识趣的,早点回家休息了。苕的继续闹,新房里天翻地覆,人仰马翻,好不热闹。

  我印象深刻是有个蛮精的老处女,嫁不出去,羡慕嫉妒了,私下叫我们到外面抓一手泥巴,暗地里抹在新床上,事成之后有糖吃。我们熊孩子听坏了,照做了。涂鸦新娘新床单被罩上,新床惨不忍睹,到处都是泥巴,甚至有屎?。这肯定是熊孩子不懂事,超额完成任务。我只记得新郎官脸都绿,敢怒不敢言。

  反正闹新房,无大小,瞎说瞎做,都不计较。

  想想蛮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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