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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读过哪些神转折的短篇小说?

作者:清清裙子网
文章来源:本站

  

你们读过哪些神转折的短篇小说?

  

你们读过哪些神转折的短篇小说?

  

你们读过哪些神转折的短篇小说?

  我读过最有神转折的短篇小说有两篇,一篇是法国大作家莫泊桑的《项链》,一篇是美国短篇小说之王欧.享利的《最后一片叶子》。

  《项链》说的是:

  有一个清贫的小职员的妻子,特别爱慕虚荣。为了参加一个上流社会的舞会,花尽所有积蓄买回了高档的裙子,可是还缺少一个能配得上裙子的首饰:项链。

  可是家里的所有积蓄已经花光。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到一个要好的朋友那里借了个项链。

  舞会上,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没料到,回到家竟发现把价值昂贵的项链弄丢了。她没敢和朋友说,只好花三万六千法郎,买了个一模一样的项链还给了人家,为此欠下了巨额外债。

  打那以后,她辞退了佣人,放下架子,省吃俭用什么活儿都干,历经十年终于还清了债务,也把自己熬成了一个黄脸婆。

  有一天,在街上碰见了当年借给她项链的朋友,她落魄的样子已经让对方认不出来了。她说,我之所以变成今天这个样子,都是为了还清你当年那个项链的债务啊!

  《最后一片叶子》说的是:

  苏娣和琼西是两个要好的画家朋友,她们同租在一间房子里。楼下住的是个叫贝尔门的老画家,他总说自己要画出一个杰作,可是四十年过去了,也没画出他的杰作。

  原来琼西在数窗外不远处墙上缠绕的长春藤落下的叶片。秋风飒飒,黄叶在一片片飘落。琼西说,等到最后一片叶子落下,我也就该离开这个世界了。她一直数到天黑只剩下最后一片叶子。

  当晚,苏娣找楼下的老画家贝尔门去让他给自己做模特,在画画的过程中,苏娣顺便把琼西的情况对贝尔门说了。

  这个晚上狂风大作,大雨倾盆。第二天早上,天一亮琼西就催着苏娣把窗帘拉开。当窗帘拉开后,奇迹出现了,经过一夜的风吹雨打,那最后一片叶子竟然还在那里,一整天也没有飘落。

  第三天,那片叶子还是没有飘落。

  第四天,看到那片叶子还是纹丝不动,琼西挣扎着坐起来说:这都是天意呀,那片叶子就是不飘落,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活着呢。苏娣,快给我拿鸡汤来,拿牛奶来,还有葡萄酒。快,给我拿个小镜子,把我的枕头垫高,我要画画,我要画加勒比海湾......

  医生来了,看到琼西的病情大有好转,拉着苏娣的手说:好好护理她,你会成功的。我还要去楼下看一个病人,那个叫贝尔门的老画家病得很厉害,需要拉到医院去。

  琼西的病好了。医生又来了,高兴地说对苏娣说,你成功了,下面只要加强护理和增加营养就可以了。

  苏娣送走了医生,回来伏在琼西的床前说:琼西,你知道么,楼下的贝尔门先生死了。窗外那至今没落的最后一片叶子,是他第一个晚上顶着风雨在夜里画上去的。他终于画出了四十年前许下的杰作。

  总结:

  我相信,凡是读过《项链》和《最后一片叶子》的朋友,对它的艺术价值都会有深刻体会。

  我想说的是,文学作品的所谓神转折,应该是既出乎意料又饱含哲理,既合乎逻辑又蕴意无穷。否则,所谓的神转折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毫无疑问,《项链》和《最后一片叶子》都做到了。像这种以小见大,以短见长,有着神转折的短篇小说,确实是文学艺术百花园里的一朵奇葩,一件瑰宝。

  莫泊桑和欧.享利确实不愧为短篇小说的艺术大师。

  《永远的蝴蝶》,就是一篇“神转折”的短篇小说,它出自台湾著名作家陈启佑之手。

  雨天,有一个女孩子,她要跑过马路,替一个男孩子把信投进邮筒,结果女孩刚刚走出五公尺,悲剧发生了,女孩遭遇车祸当场离世。

  男孩子目睹了惨剧发生的全过程,他的眼里全是滚烫的泪水,他的心在滴血。原来,这个女孩子叫樱子,而她替男孩子寄的信中写到:

  妈,我打算在下个月和樱子结婚。

  这篇小小说不足千字,却让人一读难忘。为什么呢?很明显就是因为它的情节转折突然,让人猝不及防。

  男孩子和女孩子要结婚了,男孩子要把好消息告诉妈妈。信已经写好,就等投进邮筒,然后被邮车载走,最后送到妈妈手中。

  女孩子懂事,雨天路滑,她要替男孩子把信件投进马路对面的邮筒。可是,一瞬间,随着汽车尖利的刹车声,她就像一只蝴蝶在男孩面前飞了起来……

  附:《永远的蝴蝶》

  那时候刚好下着雨,柏油路面湿冷冷的,还闪烁着青、黄、红颜色的灯火。我们就在骑楼下躲雨,看绿色的邮筒孤独地站在街的对面。我白色风衣的大口袋里有一封要寄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

  樱子说她可以撑伞过去帮我寄信。我默默点头,把信交给他。

  “谁教我们只带来一把小伞哪。”她微笑着说,一面撑起伞,准备过马路去帮我寄信。从她伞滑下来的小雨点溅在我眼镜玻璃上。

  随着一阵拔尖的煞车声,樱子的一生轻轻地飞了起来,缓缓地,飘落在湿冷冷的街面,好像一只夜晚的蝴蝶。

  虽然是春天,好像已是深秋了。

  她只是过马路帮我寄信。这简单的动作,却要教我终生难忘了。我缓缓睁开眼,茫然站在骑楼下,眼里裹着滚烫的泪水。世上所有的车子都停了下来,人潮涌向马路中央。没有人知道那躺在街面的就是我的蝴蝶。这时她只离我五公尺,竟是那么遥远。更大的雨点溅在我的眼镜上,溅到我的生命里来。

  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然而我又看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静静地过马路了。她是要帮我寄信的,那,那是一封写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我茫然站在骑楼下,我又看到永远的樱子走到街心。其实雨下得并不大,却是我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场雨。而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年轻的樱子知不知道呢?

  妈:我打算在下个月和樱子结婚

  推荐欧亨利的小说,他的小说在艺术处理上的最大特点就是“意外结局”。

  因这种“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尾艺术在欧亨利的作品中有充分体现,被称为欧亨利式结尾。

  欧亨利一生共创作了三百篇短篇小说,较为著名的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最后的藤叶》等。

  下面分享几篇欧亨利的短篇小说:

  流浪汉苏比为了躲避衣食无着、无家可归的冬天,一心想干坏事被警察抓进监狱。

  他去饭店吃霸王餐,扰乱治安,偷伞,调戏妇女,但都未能如他所愿,被抓进监狱。

  而当他在教堂被赞美诗感动,想重新开始生活时,却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捕了。

  贫穷的德拉夫妇在圣诞节为了给对方买礼物卖掉了自己最为珍贵的东西。

  妻子德拉卖掉了她的金发,给丈夫买了珍贵的白金表链;丈夫杰姆卖掉了他祖传的金表,给妻子买了她渴望已久的发梳。

  当两人交换礼物时才发现两人舍弃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所换来的东西却没有作用了。

  患上严重肺炎的琼西,将生命的希望寄托在窗外最后一片藤叶上。

  窗外尽管寒风凛凛,但那片叶子却仍然挂在树上。琼西受到鼓舞,顽强地活了下来。

  但真相是:得知琼西故事的老画家贝尔曼在风雨交加的夜晚,画上了最后一片藤叶。贝尔曼却因着凉感染肺炎去世了。

  可能大家听小说简介并没有什么感觉,推荐大家阅读原文,也可以买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人生有限,阅读无止境。

  我其实是非常喜欢读那种短小精悍、情节陡转蹊跷、结尾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短篇小说的。在这方面我特别推崇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的作品,并且受欧亨利的影响我本人也尝试创作了一些转折性比较大的微型小说。

  我们拿欧亨利的一篇代表作《麦琪的礼物》来看看这篇作品是如何转折的。这篇作品讲述的是一对贫穷但感情很好的夫妻吉姆和德拉圣诞节互换礼物的感人故事。圣诞节就要来临了,妻子德拉想要给丈夫吉姆买一份节日礼物,可是自己几个月来辛辛苦苦只积攒了一块八毛钱,显然一块八毛钱是买不到礼物的。

  德拉太想送给丈夫一份礼物了,于是她打起了自己那一头如瀑布般美丽的秀发的主意。她跑到发廊忍痛割爱将长发剪掉换回了二十美元。德拉终于可以给吉姆买一份她心仪的礼物了。吉姆有一块祖传的金表,这块金表是他的传家宝,也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东西。

  德拉精心给吉姆买了一根白金表链,她想象着吉姆看到这根表链时兴奋高兴的样子,她心里感到甜甜的。为了买这根表链德拉花费了二十一美元,几乎耗尽了她全部的家当。回到家德拉把自己的短发烫成了卷发,她忐忑不安,不知道吉姆看到自己一头长发变成短发后会是什么表情。

  吉姆回来了,他站在屋里的门口边,纹丝不动。他的两眼固定在德拉身上,其神情使她无法理解,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根本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仅仅是面带这种神情死死地盯着德拉。

  德拉故作欢快的说自己把头发剪掉了,因为不送你一件礼物,我无法过圣诞节,头发会很快再长起来的。吉姆满房间四下里张望好像要找出被德拉剪掉的美丽长发,并一个劲的问你的头发没有了吗?

  德拉安慰吉姆说自己的长发很快就会长出来,吉姆把德拉搂在怀里,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包,扔在桌子上。包里的东西是吉姆送给德拉的礼物。他白皙的手指灵巧地解开绳子,打开纸包。

  是梳子——全套梳子,包括两鬓用的,后面的,样样俱全。那是很久以前德拉在百老汇的一个橱窗里见过并羡慕得要死的东西。这些美妙的发梳,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其色彩正好同她失去的美发相匹配。她明白,这套梳子实在太昂贵,对此,她仅仅是羡慕渴望,但从未想到过据为己有。现在,这一切居然属于她了,可惜那有资格佩戴这垂涎已久的装饰品的美丽长发已无影无踪了。

  德拉已是泪眼朦胧,她突然想起吉姆还没看到自己送给他的礼物。于是她把攥着那根表链的手掌伸开了,想给吉姆一个惊喜。德拉跟吉姆要那块金表,因为她想看看金表配上这块表链的样子。

  吉姆把两手枕在脑后并没有拿出那块金表。因为他已经把金表卖了,为德拉买了漂亮的梳子。

  故事结束了,我的眼眶也湿润了。虽然最终彼此的礼物对于对方而言已失去使用价值,但是德拉和吉姆却得到了人世间比礼物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无价的爱,无价的爱情。

  超级神转折短篇小说:《大海的波纹》

  曾经有个叫大海的老实男孩,认识了一个左脸颊长着一颗美人痣名叫小雯的姑娘,小雯一直不喜欢大海,说除非他有了钱。

  大海打着零工,无意间买了一张,尽然中了5000万。大海高兴坏了,立马去向小雯表白。谁知小雯还是不同意,愣说大海的钱是假的,而且还太过于物质。

  他们两吵了一架,小雯的母亲见大海这孩子太坏,于是将他撵走,刚出门的大海居然被一架私人飞机接走。

  原来局认为大海的作假,需要收回他的奖金。而且他将阴间的钱拿到现实中用,违反了规定。

  原来大海已经死了,他居然一直不知道。可是他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他认为自己一直活着,在小鬼的劝说下,大海只好来到了冥府查个明白。

  阎王查了三天三夜,也没有查出大海的身世。这时又来了个鬼王急忙带走了大海。

  原来大海并不是地球人,他来自数百万光年外的Sro星球。由于在星际航行中出现了错乱,最后穿梭到了地球。

  可大海认为即使时空错乱,自己也不能死去呀。而且他和小雯的故事是真真切切发生的,他还想去追求小雯。

  舰长见他十分执意。于是又带他在星际飞跃了很久很久… …

  她终于又一次见到了小雯,小雯听了他的故事后只回复了一句,她从未见过大海。其实大海也觉得好像出了问题,因为这个小雯的美人痣却在右脸颊。

  然而小雯却觉得好像在哪发生过,却又说不出一二,可又觉得老实的大海好像说的话不像是瞎编的,于是她后来同意了大海的爱。

  大海眼含热泪,从梦中醒来,揉了揉眼睛,决定为了他们的幸福,努力奋斗早日还清房贷。

  小说《绝密押送》,作者和国籍都忘了,但结局写得相当精彩,神转折。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某国秘密警察局长,把一位007似的大神级属下召来,交给他一项任务,让他把一个间谍押送回国,接受军事法庭审判。并千叮咛万嘱咐:“这是绝密任务,明着你们是结伴回国,暗中是押送,此人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暴露。”

  俩人上路了,一路上坐飞机、乘轮船、上火车、转汽车,风尘仆仆。“007”于谈笑间高度警惕,时刻绷紧“阶级斗争”这根弦,丝毫不敢大意。天空中、铁轨上、大海里险象重生,他与驾驶员们密切配合,均化险为夷,都是为了把间谍安全送达,不能有丝毫差错。

  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俩人安全到达目的地。“007”终于松了一口气,把局长亲笔信递给接收长官。接收长官打开信件,浏览一遍内容后按下按钮,门开了,迅速进来两名彪形大汉,长官下令:“逮捕007”。

  顷刻,“007”脸色大变:“长官,您搞错了吧,他才是被逮捕者。”长官说:“对不起,局长亲笔信里说,你才是真正的间谍。”

  我读过神转折的短篇小说不少。(如果喜欢看影视剧,推荐看《爱.死亡.机器人》)

  比较喜欢的是大宗师黄易的短篇科幻小说。

  开篇描述了一个类似于《微光城市》的世界。

  人类因为自然灾害被迫转移到地下,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地下城变成了一个“乌托邦”一样的城市。

  当主角最后打开通往地面的通道时,看见的并不是拥有明媚阳光的大地,没有美丽的原野,新鲜的空气,只有无尽的漆黑,繁星密布的星空。

  原来,很多年前地球大灾变时,人类并没有转移到地下,而是上了一艘无比巨大,逃离地球的宇宙飞船。

  1989年12月18日。

  突然有一个名叫思梦的女孩,来找语言学教授马嘉西。

  因为他在未来写了本小说,名叫《情约》。

  思梦因为这部小说,穿越时空来寻找自己的爱人 。

  可这时的马嘉西并没有写过任何小说。

  可一切都是因为思梦来找马嘉西,他才会写下《情约》,结局会是怎样的呢?马嘉西才刚刚动笔。

  “我第一次看到思梦时,才明白到什么是不负此生,那是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角拿着猎枪,去追杀自己的仿生机器人。

  因为主角的妻子太过热情,把他缠的一点空间都没有。

  被逼无奈之下,他去定制了一款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仿生机器人来陪伴妻子。

  不成想,这款机器人,竟然带着他的妻子私奔了。

  结局,堪称神转折。

  原来主角的妻子也是机器人,因为受不了他的纠缠,而定制了机器人,答应了他的求婚。

  另外推荐希区柯克的所有短篇小说。

  希区柯克的小说,不看到最后,你永远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故事的最后,也总有一个超乎想象的神转折。

  看到最后时,也通常会发出:“老天,怎么会是这样!”的感慨。

  1《写鬼故事的人》

  很多人不喜欢他,说他阴恻恻的,一看就倒霉。

  可不是阴测测吗,他一个写恐怖小说的,每天写的都是长头发女鬼,身高八尺的骷髅头什么的,山羊角小男孩啦,也阳光不起来。

  他写东西,都是真情实感的,用他的话说这些鬼啊怪啊都是他的亲孩子,可是没办法,书卖不出去,当初说他才华横溢的那些个人,都离他远远的,就这样,三十岁,他没有工作也没有钱,更加没有女朋友,突然觉着活得没什么劲儿,就用最后一点钱买了火车票,他想自杀什么的太窝囊了,他一个写鬼故事的,最好的死法不就是见鬼吗?于是他定了在灵异圈里闻名几个鬼屋——都是确定有点真东西的,就这么上路了。

  谁知道走遍大江南北,一只鬼都没见到,倒是遇到一个姑娘,姑娘是个编辑,非说他有才华。后来给他出了几本书,你别说,人丧到极点还真时来运转了。他就这么的红了,别人说他是中国的斯蒂夫金。

  苦能熬,福也能享,他还安安静静的在小破屋里写恐怖小说,一抬头就能看见他的姑娘在院子里晾晒衣裳。

  他问过她很多次:你当初连我的文都没看过,怎么就认定我有才华了呢?

  姑娘就捂着嘴笑,她当然不会告诉他,她是个阴阳眼,跑去凶宅寻刺激的时候,见到一屋子青面獠牙的鬼——

  而那些鬼,通通都离她未来的男朋友远远的,因为他身边站着各种各样的怪物,长头发女鬼啦,身高八尺的骷髅头啦…他们跟旁的鬼不一样,雄赳赳气昂昂的,谁敢多看他一眼,他们上去就是一顿胖揍:“敢吓唬我爸爸!给你揍活!”

  我印象最深刻的“神转折”短篇小说应该是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岔的花园》。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来自中国青岛大学的英语教师余准教授,作为间谍为法国军队服务。在他掌握了“准备轰击昂克莱的英国炮队所在地的名字”的绝密文件时,很不幸,他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于是“听命于英国的爱尔兰人”马登上尉开始了对余准博士的追杀。

  余准博士为了把这份重要情报及时送到德国人的手中,不惜代价地决定去做一件“穷凶极恶的事情”。于是,他先马登上尉一步登上火车,去拜访一位名叫斯蒂芬的汉学家。此时的斯蒂芬博士就住在余准的曾祖彭冣(zui)那座“小径分岔的花园”里。

  马登上尉已经了解到余准博士准备铤而走险的计划,于是步步紧随。遗憾的是马登没赶上余准乘坐的那班八点五十的火车,而下一班火车要在九点半发车。因此在余准和马丁之间被一截四十分钟的时间无法弥补地支离了。

  余准博士如愿以偿地见到了汉学家斯蒂芬。他们畅所欲言,从中国文化聊到时间迷宫的诡异。汉学家斯蒂芬的兴致愈来愈浓,而时间在分秒流逝。余准知道自己与马登之间的距离在一点点缩短、消失。余准深知自己此行的目的。于是,当艾伯特站起身背对余准,打开“高高柜子上的抽屉”的那一刻,余准“特别小心”地扣下扳机,汉学家斯蒂芬“哼都没哼一声”,随即毙命。紧接着马登闯了进来,逮捕了余准,最后被判处绞刑。余准“很糟糕地取得了胜利”。

  “我把那个应该攻击的城市的保密名字通知了柏林,昨天他们进行了轰炸,我是在报上看到的。报上还有一条消息说著名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被一个名叫余准的陌生人暗杀身死,暗杀动机不明,给英国出了一个迷,柏林的头头破了这个迷。他知道在战火纷飞的时候我难以通报那个叫艾伯特的城市的名称,除了杀掉一个叫那名字的人之外,找不出别的办法。”

  《小径分岔的花园》也许是我读过的信息量最大的短篇小说。它有着侦探小说的故事情节、有对时间迷宫的深度探究,实在是令人脑洞大开。能把短篇小说写到如此程度,博尔赫斯真不愧为伟大的作家!

  欧亨利的每一篇 推荐

  特别是《最后一片叶子》印象深刻

  分享两则神转折小故事

  1.勇士杀死魔王救回公主,国王赐婚。

  公主:“你杀死了我的丈夫。”

  勇士击败了魔王救回公主,国王赐婚。

  勇士杀死了魔王救回公主,国王赐婚。

  勇士杀死了魔王救回公主,国王赐婚

  勇士杀死了魔王救回公主,国王不赐婚。

  勇士问:“为什么不按套路来。”

  国王说:“特么的,神转折太多。”

  勇士杀死了魔王救回公主,国王不赐婚

  勇士说:“公主已经怀了我孩子!

  勇士杀死了魔王救回公主,国王不赐婚。

  勇士说:“公主已经怀了我的孩子!”

  国王说:“那孩子是魔王的种。”

  勇士说:“公主已经怀了我的孩子!

  国王说:“那孩子是魔王的种。”

  勇士摇身一变,“我就是魔王!”

  勇士杀死了魔王救回公主,国王不赐婚。

  勇士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2.

  在公主成人礼的晚上,巨大的黑翼掠过王宫。美丽的公主被巨龙抓走。

  在巨龙的巢穴里,公主被囚禁在山洞。每天巨龙会扔给她一块血淋淋的肉。然后对她不管不顾。

  公主忍不住了,质问巨龙:“你为什么要抓我,只是因为好玩吗?”

  巨龙睁开双眼,金黄色的竖瞳闪着魔法的光辉。声音如雷霆:“这只是龙族成人仪式,只有经历过勇士挑战的巨龙才算真正的成长。而你只是一个诱饵。”

  公主听了闷闷不乐,嘟着嘴说:“如果勇士没有打败你,我就要一直待着这吗?”

  “三年后,我如果完成了挑战。会送你回去。”

  公主大叫:“三年!我要天天吃生肉吃三年!我不管我要天天吃好吃的,不然我饿死给你看。”巨龙皱皱眉头:“好吧,我会找来最好的霍比特人厨师为你做饭。你还需要什么?”

  公主喜上眉梢,把自己想要的想玩的一一列出。巨龙飞出巢穴为她把东西抢来。

  就这样,公主在巨龙的巢穴中过着安逸的生活。

  终于国王的勇士来了,他高大威猛,脸上刀疤纵横。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个经验丰富的战士。

  公主见了发起了脾气,:“长得太丑了,巨龙打跑他,让父王换个英俊的来。”巨龙龙炎一吐,勇士狼狈而逃。

  有过了一段时间,国王的勇士又来了。这次来的是一个俊美的少年,骑着高大的白马。银亮的盔甲镶满宝石。

  公主见了,满眼星星。“就是他了,就是他了。巨龙快让他带我走,好帅哦!”巨龙一抓子把勇士拍飞,说:“三年还没到。”公主气的一个月没理巨龙。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巨龙击败了一个又一个勇士。渐渐三年到期了。

  巨龙说:“下一个勇士,我会假装认输。他将是你的夫君。”于是公主天天祈祷能来一个英俊的王子。

  但是勇士却久久未至,公主实在太想念父母。便要求回家。

  巨龙把公主带回王宫,却只看见一片废墟。原来三年里,领国吞并了公主的国家。国王王后被烧死在王宫。

  公主伏在巨龙背上痛苦的抽泣。

  巨龙温柔的问道:“需要帮忙吗?”

  公主抬起头冷冷的说:“我要复仇!”

  “那好,我来帮你。”巨龙振翼带着公主飞向天空。

  领国付出惨痛的代价,公主的国家重新建立。

  公主加冕为王,皇冠上是振翼高飞的巨龙装饰。

  她被后人称为龙之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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