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该车“被盗”。连日来,车主郭女士多次到派出所希望销案,却一直没有结果。
郭女士家住青山,3年前贷款买了辆白色富康轿车,一年后将其租赁到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最近,她打算卖车,便委托租赁公司负责人陈先生联系买家。“我已经收了人家的购车款,转让合同也签了,但过户时却得知,今年3月有人报案称该车‘被盗’,销案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郭女士说。
轿车“被盗”案由江岸区劳动街派出所受理。为此,郭女士和陈先生多次带着车辆合法手续,前往派出所了解情况,但一直未得到明确答复。
昨日,记者随郭、陈二人再次前往派出所。负责该案的刑侦中队民警介绍,租赁公司曾将该车租给付某,而付某因欠马某的钱,将车抵给马某。但马某一直未拿到车,便在3月份打110报案。
在陈先生出示的租车记录上,确实有付某的名字,租期到2月7日止。“当天付某打电话让我们到停车场取车,我们随后将车租给了别人,根本不知道车被抵的事。”陈先生说。
办案民警称,为谨慎起见,派出所需找到付某、马某核实情况,由马某提出销案请求,才能删除网上的车辆被盗记录。据了解,付某因躲债已“失踪”一个多月,而马某也在外地,派出所正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如果付某一直不露面,或者马某不愿意销案,我的车岂不是不能卖了?”郭女士苦恼地说。
|